近日,家住成都的小琴表示,自己的母親今年8月因肚子疼痛送往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就醫,可在不到四小時的時間母親卻突然猝死。
查看監控后,一位護士就在小琴母親身旁卻一直翻看手機,從始至終未詢問過病情。家屬質疑急診護士在旁玩手機沒有過問患者病情,醫院則表示患者的最終死亡原因還是由于患者自身的身體狀況所導致的。
據小琴介紹,今年8月,今年54歲的母親因肚子疼痛前往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就醫,從下午五點半到晚上9點半,在不到四個小時的時間母親在醫院卻突然猝死。在觀看急癥搶救室監控畫面后,小琴發現,從母親開始做CT檢查,到等待CT報告期間等待50分鐘。而在等待期間,一位護士就在母親身旁卻一直翻看手機,從始至終未詢問過患者病情。
患者家屬對此表示質疑,醫院急診科搶救室把病人丟在病房,沒有一個醫院來搶救,病人被耽誤幾十分鐘,并詢問院方值班護士該如何處理。小琴認為,母親死亡醫院有重大過失,是醫院延誤治療導致母親過世。她希望醫院道歉并給自己一個說法,并賠償60萬元。
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院方代表表示,患者最終死亡原因是因為自身的疾病導致的,因患者分診級別不高,患者兒子在送醫過程中已提供患者病史,醫院需要進一步檢查確認。護士是否開除由院方內部處理。醫院對家屬賠償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果要60萬元建議家屬走司法途徑。
小琴母親既往病史有慢性腎功能不全、腎結石、膽結石等病情,此外還患有心衰,關于這些疾病是否會導致病人猝死,四川省醫學會醫學鑒定專家杜鵑表示,心衰的情況下患者心功能穩不穩定是不知道的,患者發生各種各樣的問題是分分鐘的事。
律師王英占表示,院方的過錯和當事人的死亡是有因果關系的,院方參與度至少是在同等責任以上的,承擔至少50%責任。按照成都標準,通常在醫療事故中發生死亡的賠償一般在100萬元左右,同等責任就是50萬元左右。